来源: 时间:2017年04月12日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征选青海省节能第三方技术支撑
机构的通知
各市、州经信委(工信委、经商委),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全省节能工作,促进全社会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对全社会用能、节能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我委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选一批节能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协助各级节能管理部门及用能单位开展节能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选原则
本次征选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征集。
二、征选方法
节能服务公司自愿申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提出申请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入选的节能服务公司列入青海省节能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推荐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申报条件
(一)从事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服务工作,能够提供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节能服务单位。
(二)在青海省内办理工商注册,有固定工作场所和相应的工作条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能够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
(三)熟悉国家及青海省有关节能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和主要用能设备操作流程等,熟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四)具有相应专业注册咨询(投资)或注册设计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业人员,且个人信用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从业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节能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申请表、申请报告(单位介绍、组织结构、业务开展情况等,并加盖机构印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节能技术支撑机构资质,或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节能评估机构备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专业人员名单、学历、业绩等信息情况,以及资格证书、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专职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单位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复印件,以及近2年工作的业绩和典型成功案例材料。
(六)其它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七)上述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五、征选程序
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将所需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并将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报送。
专家评审。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结果。
网上公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本次征选审定通过的节能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公示7个工作日。
附件:1.节能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申请表
2.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
3.主要技术专家简历表
4.节能服务公司申报材料真实性证明
联系人:周艳;联系方式:0971-6143509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