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实体经济的部署要求,构建形成步调一致、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的有效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我省降低企业杠杆率等相关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黎明 副省长、省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姚 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省国资委副主任
郭臻先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星 月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杨 扬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 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伯林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 锋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榆林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罗保卫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朱小青 省商务厅副厅长
贾海威 省金融办副主任
李本贵 省地税局党组成员、援青办主任
公保扎西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 敏 省国税局副局长
贡伟宏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副行长
高家宁 青海银监局副局长
肖雪维 青海证监局副局长
王 毅 青海保监局副局长
郭天明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永平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
王占恩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姚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青政〔2017〕25号)要求,统筹协调我省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审议推动降杠杆涉及的重点工作;指导各相关地区、部门和企业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降杠杆不偏离市场化、法治化轨道。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降杠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降杠杆配套政策措施,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学习借鉴外省区降杠杆的有效做法、经验,立足省情复制推广,持续优化我省企业发展环境。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