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4年01月14日
如何创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模式和方法,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需要把握四点。第一点,针对出资企业产业基础和企业特性,研究分类改组设立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国有资本股权运营公司等,由国资委依法、合理授权运营,放大国有资本效能,促进保值增值。第二点,根据企业承担的责任、发挥的作用、战略发展方向等,研究确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探索分类监管的模式和手段,不断增强监管的有效性。第三点,引导国有资本更好服务于“三区建设”,更多投向关系重要资源开发、重大基础建设、生态安全和改善民生等领域,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藏区稳定。第四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有资本监管的新模式、新方法,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着力解决“监管不严、约束不够”问题,依法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创造力和活力。以上四个方面,既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也是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