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国家的政治基础、经济基础。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必须站在推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战略高度,谋事、创业、干事。要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任何改革举措必须立足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必须明确企业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创新国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重点是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激发国企发展活力。按照分类改革、监管、发展和考核的原则,加快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探索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股权激励、任期考核等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