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6年01月14日
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今年,我省将通过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等措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今年我省将支持10个重点中小企业工业集中区(创业园)加快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建成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枢纽平台并投入运营,20个窗口服务平台完成建设并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新建1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开展预孵化器、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厂等新型创业创新空间建设试点工作,年内支持新建2至3个新型创业创新空间。
研究出台鼓励非公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措施,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协调省财政部门进一步增加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使基金总规模达到1.5亿元,充分发挥基金的助推放大效益,加大对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鼓励和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创业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壮大一批“小而优”“小而强”和行业“隐形冠军”企业;继续支持重点中小企业工业集中区(创业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中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对重点培育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构建政府主导的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构建成长型中小企业创新支撑体系。
值得众多创客期待的是,今年,我省将加大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向创客发放更多政策“红包”。包括对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科技孵化器等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投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专业化和综合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达到相关要求的,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补,鼓励和支持其做大做强。鼓励小微企业进行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对小微企业获得授权的专利技术进行奖补。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利用我省科研院所等的科研成果,对应用到实际生产并为企业带来效益的,给予奖励补助。
支持小微开发新产品(技术),加快传统制造业小微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对小微企业研发投入达到一定比例的,按照研发阶段实际投入额给予适当的奖励补助。对入驻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微型企业孵化园等,正常经营并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对其入驻后三年内的经营场所租金予以补助。将延续新入规企业奖励政策,扩大规上企业奖励范围,对当年认定为规上的企业(包括新建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吴亚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