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日报 时间:2018年06月21日
6月20日,省委书记、省长王建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第三届青海省质量奖评审结果的汇报,研究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拟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事项。
会议指出,开展质量奖评审,是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2014年以来,我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每两年开展一次质量奖评审活动,对“品质青海”建设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今年开展的第三届质量奖评审,组织严密,认真扎实,评审结果得到各方认可。要筹备好全省质量发展大会,宣传好质量先进典型,在全社会树立质量第一的导向,更多更好地培育质量标杆,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质量保障。
会议强调,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央有要求,青海有需要。要从青海省情实际出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共同家园、保护生态环境与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同等重要的理念。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广泛开展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和培育,让每个公民都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青海多做贡献。
会议指出,利用外资是我省经济工作的短板,要以开放的思维和理念加大力度补短板,积极争取国家对内陆地区利用外资的政策支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创造条件推动青洽会、藏毯展等展会融入国家战略、走向世界舞台,提升对外开放、吸引外商的能力和水平。要培养和引进一批熟悉外贸金融的人才,培育和壮大一批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以深化改革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拓宽利用外资的渠道。
会议强调,要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放管服改革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大力发展“互联网+”,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少办事成本,消除寻租空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真正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会议审议了《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